你会和已婚人士上床吗?

这篇文章的题目当然推想已婚人士并没和你结婚。:)

鉴于近期黑客对Ashley Madison网站(美国婚外情网站)信息的泄露,显然身处北美的数百万人要在此问题上回答yes。

这是一个含有多层意义的问题。让我们剥开其中一些层面,单独进行审视,以便你能更好理解这种选择。

基本的开放态度

第一个层面是:你相信和某位已身处感情关系中的人士保持亲密关系,存在任何天生性质的错误之处吗?

面对一位潜在亲密伴侣,要让其不存在其他关系承诺或感情纠葛,是否有此必要?对方是否必须单身,才能和你探索一份亲密交往关系?或者,你能否和某位已经拥有伴侣的人士探索交往?

假设对方愿意,你们也彼此吸引并足够兼容合拍,而且对方其他伴侣同时清楚知晓你们的关系,那么对于和此人亲密交往,你还会抱有任何直接抵制吗?

如果这个问题是针对情感上的亲密性,而非身体上的亲密性,你的回答是否将有不同?

倘若你要抵制或回绝这种交往机会,为何会如此?你为何要说不?

当我更年轻时,就会抵制这种交往机会。我的成长环境令自己确信这是种错误行为。我相信唯一美好的感情关系就是严格意义上的异性一夫一妻制,其他所有情形都是离经叛道。这些信念伴随着我的20多岁,很可能还存在于我的30多岁早期阶段。大多数情况下,我并未清醒意识到这些信念的好坏,也没有给其他可能选项太多考虑。

最终我意识到自己不会再对其他怀有别样追求的人们抱以任何意见,但对于自己去追求那些选择,我仍感不适。这并非源于嫉妒。我有这种感受是因为从个人角度而言,对此想法观点觉得不太舒服。

让我获得进一步转变的事情,就是花时间和那些并未发现这类别样追求有任何错误的人们相处。我遇见过在开放感情关系状态中看起来真诚快乐与满足的男人和女人。这令我十分好奇,并逐渐倾向于探索那种体验。在过去几年中,我一直保持亲密关系的大多数女人,都已拥有一位男友或配偶,而且关系各方完全清楚了解这种情形,并且对此完全没有问题。

对我而言,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个经验问题。要想对自身感受有清晰了解,我必须允许自己体验两种不同的生活。在并不熟悉的生活情形上获取更多体验经历,能够引导我更新个人信念。如今对于和已拥有一位或更多亲密伴侣的人士保持亲密交往,我完全看不出有任何天生性质的错误之处。

一般说来,我喜欢一个女人已经拥有另一位伴侣。这暗示她有能力与人分享情感上的亲密性并维持一份稳定感情关系。如果她身处开放感情关系,这一事实会告诉我她很可能经历了大量个人成长体验,才抵达此位置。而这意味着我们很可能在成长、探索和体验式学习领域,共享某些个人价值观。另外,其他人发现她拥有足够丰富的愉悦品性,想要和她继续保持交往的事实,也是一个美好信号。

通常和那些已经拥有感情伴侣,或之前有过美好感情经历的女人们,我会获得更加美妙与令人满足的交往关系,而非和那些已经单身多年或大多数时间都独自相处的女人。所以若一位女士当前正身处一份感情关系,总的说来那会让我对和她交往拥有更佳感受。

而且我从经验得知,人类感情关系有着很大流变性。某位现在身处一份感情关系的人士可能几月后就不再身处其中。改变无法避免。所以我不会把一个人当前关系状态作为与其交往的障碍,至少不会只因为这个理由。

开放坦诚的私通行为

下一个层面是:你是否相信和某位已婚人士保持亲密关系,有任何天生性质的错误之处?

对某些人而言,这一层面与上一层面的问题相比几乎没有不同之处。但对其他人而言,婚姻层面却是了不得的事情。

假设唯一真正的问题就是婚姻的存在,而且各方都清楚知晓私通情形并对你的调情行为毫不介意,那么你对此问题的回答,跟上一个相比还将有任何不同吗?

婚姻是种法律协议。当你结婚时,政府权力便会涉入你的感情关系。针对私通情形而言,可能就有非结婚情形下不会存在的额外法律风险。

你是否知道私通其实在许多地方都是非法行为?与他人配偶上床在美国的21个州仍被视作犯罪。在大多数州,私通只是会被罚款的轻罪。而在其他州,它却可能让你在牢里呆上四年。在爱达荷、麻省、密歇根、俄克拉荷马和威斯康辛州,私通就是重罪。不过这种情形正在逐渐改变。过去五年中,有三个州已经废除了反私通法律。我很惊讶地了解到私通在纽约竟依然违法,被归为B级轻罪;我原本以为纽约会更进步一些。在我家所处的内华达州,私通就是合法行为。

为了更进一步理清这个问题,在某些州单次私通行为不会被视作犯罪。只有当涉及同居关系,导致建立起一种持续性的私通行为时,它才越过了法律红线。

对私通行为的法律起诉变得越来越罕见。例如在麻省,从1983年开始就没再因为这种罪名指控过任何人。即使涉及公众人物,一般也不会有人寻求起诉。

更现实的风险来自社会层面,尤其是如果和你保持交往关系的人们想要羞辱和惩罚你的“罪恶”行为。我发现这些后果更像源于欺骗的结果,而非来自实际上的私通行为。似乎正是隐藏和掩盖私通行为的企图本身,制造出了最糟糕的结果。

鉴于自己的开放感情关系探索,我偶尔会收到一些读者们的负面反馈。但自己也能收到大量积极反馈,还有非常感激我诚实做法的人们的后续提问。我因为选择这种生活方式而收到的谴责微不足道,大多仅限于一两行的咒骂言语而已。

虽然一些人可能由于潜在的社交后果,偏向于回避私通行为,我的个人经验却表明这样做真的没什么大不了。远距离去看稻草人确实挺吓人,但它真的只是件塞满草絮的衬衣而已。

然而,在私通行为上撒谎并掩盖,通常会招来更加严重的后果。人们对欺骗行为的社交鄙视也比私通本身严厉得多。

尽管存在法律和社交后果,你对和已婚人士发生身体上的亲密行为介意吗?

如果是情感上的亲密行为呢?

在我看来,某人是否已婚,并不会带来有意义的差别。就其本身而言,存在这种法律协议并不足以让我排斥一份亲密交往关系。但若交往中涉及婚姻问题,我也理解对交往另一方来说,在婚姻之外进行交往探索,可能会有严重法律后果,例如造成离婚的潜在可能。因此我想确定对方能清楚意识到这些后果,并愿意毫不莽撞与冲动地探索双方的交往。

秘密的私通

接下来的一个层面是:你是否相信,和某位有意向其伴侣隐瞒你俩交往关系的人士保持亲密关系,存在任何天生性质的错误之处?

现在我们已经将此问题从一种各方清楚知晓私通行为的开放交往关系,带入一种涉及隐瞒真相的交往关系。虽然你没有撒谎的必要,但你的亲密关系伴侣可能不得不撒谎,或明显歪曲真相,以隐瞒你俩的交往关系。

你会对此介意吗?还是要取决于具体情况?

假如撒谎从来都毫无必要,你会怎么办?

假如其中存在自己会陷入必须主动隐瞒真相以不断掩盖事实的风险,你又会怎么办?

假如这种私通行为只是一次而已,并非持续的外遇,你又该区别对待吗?

就我所能回想的经历,自己从未遇过这类特殊情形。我经常会想自己将如何应对此类问题,因为它很可能终将出现在我的生活里。

一般而言,我能看出自己存在探索这种交往关系的可能,比如和一位正对自身感情关系抱有严重怀疑,和/或正与自己伴侣存在严重隔阂的女士进行交往。假如她想在一段时间内和别人探索交往关系,我并不会因此责怪她。对于在极具挑战的环境中挣扎成长的人士,我抱有极大尊重,因为自己也曾经历过大量这种情形。我理解有些人发现其感情伴侣,要比自己更为封闭和不愿追求成长的事实。而这种情形会制造出在现有感情之外探索其他交往关系的推力,以求重燃那份成长火焰,并躲避令人窒息的生活感受。

我已经在情感亲密性上体验着这种交往联系,因为许多人都会针对其感情关系挑战发来邮件,经常和我分享他们无法和自己伴侣轻松分享的内心感受。有几次我甚至会收到一对伴侣分别发来的邮件。看到双方从各自视角对相同事件的不同解读,简直令我大开眼界。

我会询问自己的一个问题是:和此人探索一份亲密交往关系,会有比造成伤害更多的益处吗?如果我能对此问题诚实地说是,那就很可能会接受这份交往关系。

另外交往对象在与他人分享亲密关系上是否做出了清醒自主的选择?倘若他们做出了清醒选择并心甘情愿地如此行动,那么他们看起来就该了解潜在的风险和后果。如果这份交往对双方来说很可能是个重要成长体验,那么我也能面对这种交往探索。但若对方没有准备好承担这种责任,除了放出诱饵想要我采取引诱手段与其交往外别无进一步行动(这样以后就能否认自己发起这份交往的责任),那么我将任诱饵悬在空中等着他人不幸上钩。

我知道有些人很高兴和某位需要被引诱,而且不想对自身行为负责的人士,分享一份亲密交往关系。然而这是一条我还从未跨越的红线,并且毫无跨越它的欲望。它看起来更像一种对伤害和闹剧的邀请,并未与清醒自主的成长很好地保持和谐一致。

在这种情形里,我需要的不止是对方一次被动的点头许可。我想要看到双方清醒自主的一致同意。然而根据我的经验,当人们能够清醒自主地同意进行这种交往探索,他们通常也能对自己的主要伴侣保持诚实态度。要把责任与诚实分离开来会很难做到。

我会划下红线的另一个地方,就是代表交往另一方主动撒谎以隐瞒秘密。我不愿主动撒谎,但能同意让交往关系处于隐私状态。是否要与自己伴侣分享这种交往真相将取决于另一方。如果她们更想对自己伴侣隐瞒这层交往,我也不会逼迫对方主动分享任何事情,尤其是若感到她们有着正当理由在一段时间内私下探索这种交往一段时间。

我一般不会和人分享自己经历的私密交往关系细节,因为我默认认为,每个人都想拥有隐私,除非她们主动告诉我可以分享。我喜欢在任何时候都从人们那里听到未经掩饰的真相。我不想让人们在讨论自身成长挑战时,会有要隐藏重要细节内容的被迫感。

你对此事又会划下何种红线?你认为什么做法可以,什么又超越了界线?

我知道有些读者可能感到我在这件事上划出的红线过于离谱,他们或许期望我在和有意对自己伴侣隐瞒真相的女士交往时,采取更为抵制的态度。我完全能理解这种感受,因为自己也曾有过相似感觉。但经历过自己的分手和离婚体验后,面对那些发现自己身处极具挑战的关系情形的人士,我会抱有更多同情。对于那些在我依然身处婚姻状态中时,愿意和我探索亲密交往关系的人士,我尤其心怀感恩。有机会和其他毫无评判态度,并充分理解我所处情形的人士交往联系,对我而言有着极端重要的帮助。正因如此,我才获得了巨大成长。

我很幸运有位清醒自主和善解人意的妻子,能够一路和我开放讨论这些交往探索,因此自己不必对她隐瞒任何真相。在整个经历过程中,我们投入了大量时间进行开放坦诚的沟通交流。

但许多人并非这般幸运,他们发现自己的伴侣并不愿讨论,和/或致力于解决双方面对的挑战。假如他们无法进行开放坦诚的对话,又该怎么做?假如你的伴侣总是回避你尝试讨论和改善感情关系的努力,你又会怎么办?要是你依然很爱自己的伴侣呢?如果那种情形令人无比沮丧,会降低个人能量,并伤害你的自尊,你又该怎么办?

喊出这种话:“那是错的!那是欺骗!”非常容易。但这种回应方式能导向治愈和解决问题吗?它能帮助某人转变到一种更心满意足的感情关系吗?

在许多情形下,我认为人们在一份充满伤害或麻木冷淡的感情关系边界外,探索其他交往关系,其实是个挺好的想法点子。我知道这样做存在风险,但它也能导向积极正面的成长和改变。

我是在暗示最终结果可以为所用手段进行正当化辩护吗?并非如此,在这种情形下,我想说的是所用手段本身合情合理。你拥有探索个人成长道路的完全自由。假如一份感情关系阻碍了你不断成长,绕开它前进就是简单直接的明智之举。一株不断朝着阳光方向生长的植物,就是在明智地成长;谴责这种植物正对土地不忠就会显得无比愚蠢。

伤害型私通

我们要探索的最后一个层面是:你相信和某位故意想要伤害自己伴侣的人士保持亲密交往,存在任何天生性质的错误之处吗?

假如交往另一方的感情关系已变得破败不堪,导致她/他正寻求一份婚外情来故意伤害或折磨当前的感情关系,你该怎么办?

假如她/他似乎就想被人抓住偷情,你该怎么办?若其意图就是让自己的伴侣感到羞愧、尴尬或丢脸,你又该怎么办?

你会允许自己和这样的人分享一份亲密交往关系吗?

对我而言,这种行为就是断交信号。它可能在那对伴侣身上仍是种成长体验,很可能会导向一种强迫和突然性的感情关系转变。但我不想被他人用作筹码,向另一人做出性质刻薄的事情。虽然我理解有些人绝望到足以利用这种方式,作为转变自身感情关系的策略,但它和我的个人价值观并不匹配。取决于具体情形,我可能还倾向于警告那位交往对象,尤其当感到这样做能阻止对方遭受进一步的损害。

你对这种情形又有何感受?你有无可能发现自己会和这样的人牵扯进一份交往关系之中?

你的个人标准

在这种交往主题之上还有没有其他变化情形,能帮你辨清自己的价值观与个人信念?对你来说还有没有其他剩下的灰色地带?

假如某人的伴侣正遭受重大病情,导致双方感情关系无法提供身体上的亲密体验,你会怎么办?要是某人的伴侣已离家出差数月,你又会怎么办?如果某人的伴侣非常孤独,只想重新获得美好感受,你又将如何面对?

当我面对一种充满挑战的情形,想要做出清醒自主的选择时,都会不断回归相同的核心成长原则:真实、爱与力量。

以下就是我会如何将这些原则应用到上面描述的那些情形之中。

真实 — 当前情形的现实真相是什么?对方的感情关系处于何种状态?若我和此人进行交往,可能会有什么结局与后果?如果我们不进行交往,又可能会有何种结局与后果?

爱 — 我们拥有兼容合拍的交往渴望吗?我们想要一同探索这份交往吗?我们进行交往的理由积极正面和光荣可敬吗?我对这份交往感觉良好吗?对方又有何感受?

力量 — 我们能帮助彼此成长吗?双方的交往会相互给予力量吗?我们能帮助彼此变得更加强大吗?我们能成为对方的力量之源吗?我们能相互教育并相互学习吗?

作为一种快捷判断方法,请直接问自己这个问题:和此人探索一份亲密交往关系是明智之举吗?

通常当我问自己最后那个问题时,所得回答会与个人直觉感受很好地保持一致。当这份交往能增进关系各方的情感健康和/或智慧经验时,我就会觉得这是一份明智交往关系。

你的交往标准是什么?你在认为值得探索的交往关系上,又会有何限制?

你又有多大的私通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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