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醒自主的个人成长

如何从现场表演艺术中获得被动收入

最近我参加了在加拿大举办的温尼伯边缘艺术节,剧场类演出是其主题。整个艺术节共有30个表演场地,每天12小时连续不断提供各种演出。我在5天时间里看了25场剧目,包括音乐剧、喜剧、谋杀悬疑剧、小丑剧、杂技表演、表演性诗歌等等。我对各种表演者展现的才华惊叹不已,看得出他们为完美呈现个人技巧付出了大量努力。

当观看其中一些表演时,我不禁思考起每场演出的短暂本质。在表演进行的一两个小时里,我们可以高兴地享受其中,但之后它们便彻底结束。当然同样的剧目可以反复上演,但没有两场演出会是一模一样。一旦一场演出结束,它也就永远成为过去时,无法再供人欣赏。这让观看现场演出成为了一种非常特别与独一无二的体验。

从表演艺术中赚钱

试想一下这些戏剧表演者是如何赚钱的,假如每场演出有100名观众,剧团可以从每位观众身上净得8美元,每场演出就能让剧团挣到800美元。考虑到每个剧目在艺术节期间要上演7场,那每个剧团在为期10天的艺术节上,就能挣到超过5000美元收入。还有些演出者会通过后台销售CD、T恤来获得额外收入。一个极受欢迎的剧目在卖光票的情况下,能在一个艺术节上挣到两万美元左右。

对于单人表演的剧目,演出者可以得到全部收入。但对于那些较大剧团,这些收入就要被分成许多份。单人表演剧目若确实好看的话,门票常会卖光。因此那些表演者有可能通过每年在不同城市参加几个月的戏剧节,来挣得10万美元以上的收入。虽然我对大部分边缘艺术表演者能挣到这个数字表示怀疑,但那些真正投身于这项事业的人完全有可能做到如此。

无论有10位还是100位观众坐在场下,表演者在演出时都需要同样用心。他们的收入并不取决于自己在每个剧目上投入的时间,而是决定于最后花钱来看演出的观众人数。假如观众人数上升10倍,他们就可在相同舞台时间内获得10倍以上的收入。

但有太多因素会影响观众人数,比如演出日期和时间、场地安排、剧团声誉、演出题材、演出类型、市场宣传、评论家点评、观后人群点评、口碑效应,或有时只是运气等。
假冒的被动收入

当一位表演者或一个剧团可以凭借其上台时间获得不错收入时,当然是经过此前大量练习准备才使之成为可能。也许他们要投入很多时间创作和完善一个演出,不过一个好的演出可以在不同城市,面对不同观众,在不同时间上演几十,甚至几百次。

这一层面的想法让我们进入了主动与被动收入之间的某个灰色地带。在一个剧目上演40次后,再去表演第41次,当然会比从零开始第一次创作表演要容易许多。这种增量式演出的单场收入显得很高,就是由于此前完成的创意工作起到的杠杆作用。但这种收入流并非完全被动,因为当没人主动表演时,相应的演出收入也就没有了。

若你的作品只能演出一次,请意识到在投资回报率上这种做法效率最低。想想如何让这些演出可以重复几倍地传播出去,以使那些辛苦付出的创意工作发挥更好的杠杆效应。

假如你花20小时写作并排练了1小时演讲,最后只发表这个演讲一次且收入2500美元,你其实在自己每小时工作上只挣到119美元。但若你发表10次相同演讲且每次收取一样价钱,你的每小时收入就会增加到833美元。后一种情况下,你仍在赚取主动收入,但通过被动价值的杠杆力量,你赚到了几倍于此前会有的收入。

你如何才能只创造某个作品一次,却成倍地将其表演、分享或者传播出去?

表演艺术的被动收入

要让创意作品的创收变得更加被动,就应将其转换成永久形式。这样即使在你不工作时,它也可把自身价值传递给别人。

比如,录下你的演出或演讲,并对想获得这些内容的人收取费用。即使你所收费用比自己现场表演的费用低很多,你也把它传递到了更多人手上。你的现场演出也许会被数以千计的人看到,但若将其录制下来,你就能潜在地传递给数以万计、十万计,甚至百万计的人们。

若你创作出一个剧目并通过个人表演使之更加完善,你也能授权许可其他剧团使用你的剧本去表演。假如你不能在某些城市或国家表演个人作品,或者你不打算在未来继续表演,为何不允许其他人表演你的作品并付给你相应版权费用?有些剧团很高兴表演他人作品;这样他们就避免了从头开始创作一个剧目的麻烦,同时也为观众提供了一个已广受欢迎的好作品。通过授权许可其它表演者使用你的作品,更多观众也能享受到原本可能错过的优秀创作,而你不必再亲自表演就可享受这些额外收入。

我在这次艺术节上看到一场名为“Almost an Evening”的演出。它是由Ethan Coen(Coen兄弟之一,他们创作了Fargo and O Brother, Where Art Thou?等作品)编写的系列戏剧之一。这些剧目异乎寻常地搞笑,表演者们也发挥得淋漓尽致,他们饰演旧约和新约中诸神争斗的部分尤其出色。正因为Ethan Coen允许此剧团表演其创意作品,他得以让另外成百上千人通过现场演出的形式欣赏到这个剧目。

某些作品制成数字媒体形式后能带来可观收入,但不是每种创意作品都可通过数字媒体良好呈现。现场戏剧表演就是个例子。光看录像无法为你提供坐在观众席上所体验的,只有现场才能感受到的激动时刻。尤其当你坐在观众席前排,或演出包含观众互动内容时。比如在Pi Clowns表演的一个小丑剧里,Rachelle和我坐在观众席第一排,大概在演出进行到一半时,我意外被邀请到舞台上与另一名观众表演了几分钟无比搞笑的动作。这使整个观演经历十分难忘,而且保证了每场演出独一无二。这种经历当然无法在家中看录像时发生。

若你不认为自己作品能被制成数字形式,同时可保留相同品质体验,也请别立刻就将被动收入选项排除在外。你仍能通过让他人表演自己作品来收取许可费用。若采用非排他性许可方式,你还能让更多人使用自己作品。别人也许无法和你一模一样地表演、歌唱,或演讲,但允许对方在你作品之上加入个人创作,也能带来不少收获。他们可能会用意想不到的方式更好完善你的作品。

假如想要最佳现场体验,观众必须到现场也许千真万确。但那创造作品的头脑或许可以待在家里享受被动收入。或者,他可以选择到加拿大玩玩激情漂流,就像我这周准备去做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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